对我国发展可持续观光农业的几点建议 中国观光农业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从科技角度来看,Top物联网提出的生态观光农业的监控系统完全可以满足可持续观光农业发展所需的硬件。 在政策层面,本文将探讨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关系。所谓社会政策,就是政府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而采取的社会行动。 但就其定位而言,观光农业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行为,它能在很大程度上发挥扶贫、促进农村社区和谐发展等社会发展功能。因此,从社会政策的角度分析观光农业,无论是对观光农业的发展,还是对农村社会政策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明确定位观光农业在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和功能 收入低、劳动力过剩、就业难仍然是亿万农民面临的问题。农民民生问题的根源之一在于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在历史政策和市场竞争的双重挤压下,形成了农村和农民的相对弱势地位。 从目的和功能上看,虽然推广观光农业的直接效果侧重于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但最终还是要促进农村就业,消除贫困,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同时,如果仅从经济层面考虑,观光农业短期内难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如果片面注重经济效益,可能会影响其社会效益。因此,重视观光农业的发展,应坚持经济竞争与社会公平相结合,构建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引导和规范观光农业的发展,不仅可以给农村带来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帮助农民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2)积极倡导观光农业政策的系统化、法规化和可操作性。 经验表明,现有政策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给我国观光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政策来规范其性质、定位、设置、运行和管理,需要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来保障。 (3)努力提高观光农业社会政策的运行效率。 农业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在相关政策上并没有实现“无缝运行”和高效运行,甚至存在很多问题。一些基层领导在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时,针对性不强,对政策目标的理解有偏差。可能会出现一些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而不顾农民利益的做法,比如把观光农业变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在财政支持转移支付过程中出现“雁过拔毛”的现象。 同时,在地方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作为观光农业政策主体的农民可能被边缘化或被忽视,单纯被视为“优惠政策”的被动受益者,缺乏实质性互动,农民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及时上传到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因此,积极改进现有的行政性和半行政性政策推广方式,在社会发展领域引入现代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有利于落实观光农业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确保观光农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或者企业家的经营行为,而广大农民往往被排斥在外或者只是作为简单的劳动者参与。从社会政策层面来说,要加大对观光农业的支持,必须重视农民的参与。我们应该把政策支持建立在尊重农民权利和能力的基础上,把农民的参与作为观光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不是忽视或抹杀农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更不是通过政策施舍。 这样,在“公平正义”的社会政策理念指导下,对于观光农业的政策支持,需要注意政府与农民的合作。在实践中,可以利用建设庞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潜力,运用增权等社会工作理念,相信和依靠农民自身的能力和理性,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激励和支持,从而实现农民主体性的充分发挥。 只有这样,观光农业的发展才能真正把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