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通报了青岛迪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迪诺)、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海联)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案,其中江西海联案是全国首例兽药添加瘦肉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近年来,农业部门和公安部门不断完善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办案协作,联手打击兽药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青岛迪诺涉嫌生产假冒伪劣兽药。2012年10月,根据举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会同青岛市公安局对青岛迪诺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制假生产线、涉嫌假冒伪劣兽药原料及半成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药品标签等现已认定青岛迪诺生产的强力痢疾药等79种兽药为假兽药,生产的硫酸安普霉素为不合格兽药。生产销售的上述兽药总价值15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青岛、王某某等8名被告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姜西海连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案。2013年4月,在浙江省农业厅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安机关调查,江西海联生产销售的飞虎雄炎康等7种产品非法添加盐酸氯丙那林,新牛金尊等2种产品非法添加利巴韦林,重致命病等4种产品无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银黄百度干扰素等20种产品擅自更改添加其他成分,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五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面对当前兽药质量安全形势,农业部重申,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管,以实施《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为契机,深入开展兽药市场整治,强化兽药监管执法,坚持重拳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和抽检,实行“检打联动”,实现“一地抽检、全国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售假产品等违法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条,让假冒伪劣兽药无处藏身。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关闭一批“黑窝点”,关闭一批严重违法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水产养殖、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