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植谷物 保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加大对产粮大省县的政策倾斜,加强防灾减灾,保持粮食总产量基本稳定。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口粮田。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支持粮食主产区核心区建设。 2.种植区域的调整 推动种植业转型升级,适当调整“镰刀弯”地区玉米种植,扩大粮改豆、粮改饲试点,力争调减玉米面积1000万亩以上。探索建立大豆、棉花、油料、甘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快推进园艺作物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和品牌创建,继续开展北方城市冬季保护地蔬菜发展试点。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开发,发展旱作农业、热带农业和优质特色杂粮。 3.养殖布局调整。 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生猪生产布局,引导生猪养殖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以肉牛、羊、牛为重点,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强化原料奶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苜蓿发展行动。 4.坚守耕地红线。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坚守耕地红线,配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扩大合理作物轮作制度补贴试点,探索地下水漏斗区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开展玉米非优势产区轮作试点。 5.“三项补贴”改革 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政策,全面推进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改革。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贴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鲜活农产品监管目录制度。 6.鼓励发展休闲农业。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老年保健、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继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宣传推介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区。 7.创新试点服务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支持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收代耕、种养结合、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跨区域提供专业化服务。 8.土地承包制度完善。 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研究提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的具体政策建议。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政策。 9.土地所有权 大音阶之第五音